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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予投保人等合同约定外利益 平安财险漯河中支被罚30万
中新经纬客户端9月17日电 据银保监会网站17日披露,平安财险漯河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财险漯河中支”)被漯河银保监分局罚款30万元,另有两名当事人被警告并处罚款。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平安财险漯河中支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通过虚列费用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变相突破报批费率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百六十一条,漯河银保监分局对其罚款30万元。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20年9月14日。
此外,党海涛在平安财险漯河中支通过虚列费用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变相突破报批费率水平的违规行为中负有直接责任,漯河银保监分局对其警告并罚款3万元。
陈海洋在平安财险漯河中支通过虚列费用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变相突破报批费率水平的违规行为中负有直接责任,漯河银保监分局对其警告并罚款5万元。
截图来源:银保监会网站
(中新经纬APP)
(编辑:万可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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