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房产

抵扣后个税为零不影响在京购房

2019-06-09 03:35


  今年1月1日,个税新政实施,在起征点提高为5000元的同时,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租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均可抵扣个税。在享受政策红利时,也有市民担忧,一旦申报附加扣除,纳税记录可能就是零了,会不会影响在京的购房资格?

  昨日,市住建委会同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市人力社保局共同发布《<关于进一步严格购房资格审核中个人所得税政策执行标准的公告>的补充公告》,对购房资格审核中的个税政策执行标准做出相应调整。购房人自2019年1月起因减除费用提高以及新增专项附加扣除,个人所得税缴纳额为零的月份,审核其社会保险缴纳情况,社会保险正常缴纳的月份计入个人所得税累计缴纳月数。

  该补充公告对购房资格审核中个人所得税政策执行标准做出补充解释。一是,购房资格申请人办理个人所得税连续申报,但因减除费用提高以及新增专项附加扣除,个人所得税缴纳额为零的月份,审核其社会保险缴纳情况。二是,购房资格申请人自2019年1月1日后某月起按社会保险审核的,后续月份在申请人办理个人所得税连续申报的前提下,只审核其社会保险缴纳情况。

  根据补充公告,原公告中“按‘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缴税的纳税人’”,根据新个人所得税法修改为“按‘经营所得’缴税的纳税人”。

  另外,《关于进一步严格购房资格审核中个人所得税政策执行标准的公告》(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告2017年第1号)继续有效。

(责编:许维娜、孙红丽)


  • 凡本网注明"来源: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转载请必须注明中,http://www.vbj.com.cn。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图说新闻

更多>>
滇池沿岸:整改糊弄十余年 长腰山遭大面积破坏

滇池沿岸:整改糊弄十余年 长腰山遭大面积破坏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