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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周振海建议:推动落实“自洗钱”立案宣判

2021-03-07 23:51


内容提要:昨天,出席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参事周振海建议,应在司法实践中加快推动落实我国“自洗钱”犯罪立案宣判,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乃至国家安全。

2021全国两会

  天津北方网讯:昨天,出席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参事周振海建议,应在司法实践中加快推动落实我国“自洗钱”犯罪立案宣判,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乃至国家安全。

  周振海介绍,洗钱犯罪社会危害性日趋严重,大量“自洗钱”行为无法以独立“洗钱罪”名义定罪,是造成洗钱罪定罪数量低的重要原因。去年底,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十一),并已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第十四条对洗钱罪进行修改,正式将“自洗钱”入刑,从立法上确立了“自洗钱”单独入罪,意味着特定上游犯罪行为人实施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收益的也能构成洗钱罪。

  周振海说,推动落实“自洗钱”立案宣判,需要司法机关充分认识到严惩自洗钱犯罪的重大意义,在调查取证、审查起诉、审判执行工作中互相配合,改变“重上游犯罪、轻洗钱犯罪”倾向。因此,建议建立健全专业化、一体化的司法协作工作机制,加强反洗钱工作司法队伍专业化建设。在“自洗钱”单独入罪立法改革之后,进一步深化人民银行等金融监管部门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司法部门的协作配合,并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全社会共同打击自洗钱犯罪的良好氛围。(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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