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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对56家医疗机构预付医保基金40.3亿元

2020-07-13 15:16


  昨天,在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杜鑫介绍,为促进医疗机构恢复正常医疗服务,本市对地坛医院、佑安医院等56家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在本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解除前,提前预付医保基金40.3亿元,有效缓解医疗机构运营压力,促进医疗机构恢复正常医疗服务。同时,为方便市民就医用药,本市相继出台了慢性病长处方、互联网复诊医疗等多项举措,保障特殊治疗患者、慢病患者用药需求。

  依据《关于加大医保基金预付力度促进医疗机构恢复正常医疗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政府指定的防疫定点、设立发热门诊、选派医护人员在防疫定点医疗机构驻扎支援抗疫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现金流预计不足使用6个月的,可向市医保局申请加大医保基金预付力度,并结合财务数据情况实行分档拨付:现金流可使用3个月及以上、不足6个月的,按2个月指标额度预付医保基金;现金流使用不足3个月的,按3个月指标额度预付医保基金,年终按医疗机构实际服务情况和总额预付相关规定进行决算。

  根据定点医疗机构提交的申请及财务数据情况,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联合对医疗机构承担防疫任务、现金流压力等数据进行了综合评估,对地坛医院、佑安医院等56家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在本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解除前,提前预付医保基金40.3亿元,有效缓解医疗机构的运营压力,促进医疗机构恢复正常医疗服务。

  同时,为减少疫情期间市民到医疗机构就诊次数,降低交叉感染风险,本市针对诊断明确且需长期用药的慢性病患者,在保障用药安全条件下,医师根据《处方管理办法》和病情需要可适当增加开药量,满足需长期用药(包括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特殊药品)、血液透析等特殊治疗的慢性病患者的医疗服务需求。有关药品费用,医保均可按规定报销。对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脑血管病、慢阻肺等病情稳定需长期服用同一类药物的患者,一次可开具不超过12周的长期处方。相关药品费用均可按规定纳入医保报销。(记者 贾晓宏 李祺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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