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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飞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张承义:聚焦国产核心技术,护航政府大
内容提要:《天津公共数据资源开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近日正式发布,天津飞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承义博士表示,《办法》内容丰富,规范严整,责任明确,既体现了政府对公共数据的开放透明的服务意识,指明了大数据相关企业的未来发展方向,同时也对网信基础软硬件企业的自主研发提出了更高要求。
天津北方网讯:《天津公共数据资源开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近日正式发布,天津飞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承义博士表示,《办法》内容丰富,规范严整,责任明确,既体现了政府对公共数据的开放透明的服务意识,指明了大数据相关企业的未来发展方向,同时也对网信基础软硬件企业的自主研发提出了更高要求。
张承义说,从2018年天津市发布《天津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到近日的《天津市公共数据资源开放管理暂行办法》的颁布,一系列的大数据相关法规在天津市迅速落地,广大企业及群众关切的政府信息及数据以公开透明的方式,展示在公众面前,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4·19”重要讲话中“推动我国网信事业发展,让互联网更好造福人民”的指示要求。
《办法》第五章为“监督保障”,专门针对信息安全进行了详尽的规定,充分体现了保障数据安全在政府数据开放中的重要性。张承义强调,大数据及云计算这种数据高度汇聚的技术平台,在提高数据利用率与降低成本的同时,也对数据从采集、处理、存储、发布等环节的安全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黑客组织和各类不法分子一定会将大数据平台作为重点目标进行攻击,如何更好的保障我国数据安全,扎紧数据的篱笆墙,是各大数据中心的迫切任务。
《办法》第五章第二十五条提出:“根据法律法规和信息安全相关标准要求,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应加强开放平台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防护措施,保障安全可靠运行。”对此张承义认为,保障数据安全,必须从基础设施抓起,不能在别人的地基上盖房子。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核心软硬件必须首先实现国产化,大数据中心这种高价值平台的基础软硬件,一定要做到自主研发,自主生产,自主实施。
《办法》第四章第二十条提出:“鼓励资源利用主体对公共数据资源进行合理增值利用,开展课题研究、信息服务、数据挖掘,开发公共服务产品,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张承义指出,信息科技企业应该充分意识到政府公开数据的宝贵价值,积极投入到大数据平台的应用及相关产品开发中,把更多更好的服务提供给消费者。新冠疫情期间的各种大数据产品的蓬勃发展,证明了在政府的指引下,通过对海量数据进行分析挖掘,顺应社会需求的各种应用产品能够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生产效益。
“我们相信《办法》的发布和实施,必将促进我市本地信息基础软硬件产业的发展,带动本市信息产业走上发展的快速路。” 张承义说。(津云新闻记者柴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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