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互联网
以案说险:所有的恶性肿瘤都算重疾吗?
典型案例
2020年6月,某客户因“皮肤恶性肿瘤”住院治疗。在治疗结束后,客户至保险公司申请重疾理赔。公司审核后按轻症赔偿将理赔金给付给客户,并豁免了剩余保费。
案例分析
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07版)指定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第一条:
恶性肿瘤指恶性细胞不受控制的进行性增长和扩散,浸润和破坏周围正常组织,可以经血管、淋巴管和体腔扩散转移到身体其它部位的疾病。经病理学检查结果明确诊断,临床诊断属于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的恶性肿瘤范畴。
下列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
1.原位癌;
2.相当于Binet分期方案A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3.相当于Ann Arbor分期方案I期程度的何杰金氏病;
4.皮肤癌(不包括恶性黑色素瘤及已发生转移的皮肤癌);
5.TNM分期为T1N0M0期或更轻分期的前列腺癌;
6.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所患恶性肿瘤。
风险提示
从上述的定义我们可以看到,并不是所有的恶性肿瘤都能申请重疾理赔,此案例中客户所患的“皮肤癌”,因具有恶性程度低、发展缓慢、容易发现及方便活检的特点,容易做到早期诊断、早期治疗,故预后良好,所以不在重疾的赔付范围之中。因此在投保时,我们一定要关注重大疾病的保障范围,以确保个人权益,使自身的保险配置起到真正应有的作用。
近期,重大疾病的定义规范将重新修订,具体的标准以发布后为准。(富德生命人寿天津分公司供稿)
- 凡本网注明"来源: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转载请必须注明中,http://www.vbj.com.cn。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