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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售侮辱英烈贴画被判道歉
网售侮辱英烈贴画被判道歉
11月19日,杭州互联网法院通过在线方式对被告瞿某某侵害烈士董存瑞、黄继光名誉权案进行公开审理,法院当庭宣判被告网店经营人瞿某某立即停止侵害英雄烈士董存瑞、黄继光名誉权,并在国家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瞿某某曾通过网店销售“董存瑞舍身炸碉堡”“黄继光舍身堵枪眼”两款贴画,由于贴画上配有调侃历史、侮辱英烈的字眼,被杭州市西湖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益诉讼。
虽然被告辩称贴画销量极少,但并不能掩盖其主观故意,也不影响侮辱英烈名誉违法事实的认定,因此,综合考虑其违法事实、认错态度等因素,法院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杭州市西湖区检察院检察长陈平祥在最后陈述时强调:“烈士的人格利益不仅是个人权益的重要内容,更是全社会全民族的精神遗产,蕴含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民族的共同情感,值得全社会崇尚、学习和捍卫。”
该案判令一出,主流媒体跟进报道,网友纷纷跟帖表示,坚决支持法院判决。网友“小崔2050”留言:“民族英雄岂能恶搞,不严惩对不起为新中国牺牲的英烈。”
值得关注的是,在董存瑞近亲属未提起诉讼、黄继光已无近亲属在世的情况下,西湖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职,提起公益诉讼,使侮辱英烈的不法行为及时得到应有惩处。该案判决也给全体公民提了一个醒:凡是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违法行为,无论发生在线上线下,无论英烈后人是否起诉追责,只要形成既定事实,就一定有人担起维护英烈权益的责任,不法行为也一定会受到法律惩处。
杭州互联网法院副院长倪德锋告诉记者,“这个案件通过在线审理的方式,让司法的公开透明和宣传教育功能达到一个新的高度,进一步浓厚了全社会尊崇英雄烈士的氛围。”他建议,军地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持续加大普法、执法力度,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法律意识和守法自觉,让歪思邪念消于萌芽,让不法行为止于未发。
(责编:陈羽、岳弘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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