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新的军官制度由基于职务等级调整为基于军衔等级
本报北京1月28日电 (记者李龙伊、刘博通)28日,国防部举行例行记者会。在介绍军官制度改革有关情况时,新闻发言人吴谦表示:“新的军官制度对军官等级设置作出重大改革,由基于职务等级调整为基于军衔等级。”
吴谦介绍,新的军官军衔设“三等十衔”,将官分为上将、中将、少将,校官分为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尉官分为上尉、中尉、少尉。新的军官等级制度,主要包括军衔等级、岗位职务层级和待遇级别3个方面。一是军衔等级主导军官等级管理基本秩序。进一步凸显军衔在教育培训、考核评价、晋升任用、退役安置等军官职业发展管理中的调节作用,让军衔回归本质属性、居于主导地位。二是岗位职务层级辅助调节军官晋升任用次序和领导指挥关系。指挥管理军官共设军委副主席至排职15个岗位职务层级;专业技术军官共设正高职、副高职、中职、初职4个岗位职务层级。三是待遇级别确定军官基本生活待遇。单独建立军官待遇级别制度,用以确定军官的工资、住房、医疗和保险等基本生活待遇。军官待遇级别以军衔等级为基准,共设19级。
对于军官首次授衔政策的变化,吴谦说,生长军官本科毕业的授予少尉军衔;对直读研究生军官学员,本科毕业时授予少尉军衔,研究生毕业取得硕士、博士学位的,分别晋升为中尉、上尉军衔;对直接选拔招录的军官,按照取得的学历学位,分别授予相应的军衔;对特招地方专门人才担任军官的,综合衡量其学历学位、工作经历、专业能力和任职岗位等因素,参照军队相同或者相近条件军官,授予相应的军衔。
《 人民日报 》( 2021年01月29日 04 版)
(责编:胡永秋、牛镛)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 凡本网注明"来源: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转载请必须注明中,http://www.vbj.com.cn。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