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社会
文旅部:圆明园等22家旅游景区确定为国家5A级景区
人民网北京1月8日电 今日,文旅部发布《文化和旅游部关于确定22家旅游景区为国家5A级旅游景区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和《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经有关省(区、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推荐,文化和旅游部按程序组织综合评定并于2019年12月31日完成公示,确定以下22家旅游景区为国家5A级旅游景区:
1. 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景区;
2. 河北省保定市清西陵景区;
3. 山西省长治市壶关太行山大峡谷八泉峡景区;
4. 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胡杨林旅游区;
5. 辽宁省盘锦市红海滩风景廊道景区;
6. 吉林省通化市高句丽文物古迹旅游景区;
7. 黑龙江省虎林市虎头旅游景区;
8. 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古镇景区;
9. 浙江省丽水市缙云仙都景区;
10. 江西省萍乡市武功山景区;
11. 山东省东营市黄河口生态旅游区;
12. 河南省新乡市八里沟景区;
13. 湖北省襄阳市古隆中景区;
14. 湖南省株洲市炎帝陵景区;
15. 广东省肇庆市星湖旅游景区;
16. 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百色起义纪念园景区;
17. 重庆市彭水县阿依河景区;
18. 四川省雅安市碧峰峡旅游景区;
19. 贵州省黔东南州镇远古城旅游景区;
20. 陕西省延安市延安革命纪念地景区;
21. 甘肃省张掖市七彩丹霞景区;
2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帕米尔旅游区。
(责编:牛镛、岳弘彬)
- 凡本网注明"来源: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转载请必须注明中,http://www.vbj.com.cn。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