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社会
青海明确十河三湖管理范围
本报西宁1月22日电 (记者姜峰)近日,经青海省人民政府同意,青海省水利厅和生态环境厅联合就黄河、黑河、巴音河、柴达木河、大通河、布哈河、长江、澜沧江、格尔木河、那棱格勒河等十河及扎陵湖、鄂陵湖、苏干湖等三湖的管理范围发布通告,以进一步加强河湖管理,确保生态保护及高质量发展。
在以上十河及苏干湖管理范围内进行采砂、取土、淘金、弃置砂石或者淤泥;爆破、钻探、挖筑鱼塘;在河道滩地存放物料、修建厂房或者其他建筑设施;在河道滩地开采地下资源及进行考古发掘等活动,必须报经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涉及其他部门的,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批准。违反通告规定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 人民日报 》( 2020年01月23日 14 版)
(责编:李枫、岳弘彬)
- 凡本网注明"来源: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转载请必须注明中,http://www.vbj.com.cn。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