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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是危机关头越彰显中国法治精神
越是危机关头越彰显中国法治精神
王丛虎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2020年2月17日,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全力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武汉保卫战的决定》,并于公布之日起开始施行。作为一个地方性应急状态的一揽子授权行为,该决定明确了在疫情防控中各个行政部门、社会组织的职责权限以及企业、公民个体的权利义务,为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也彰显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一直倡导的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法治精神。
众所周知,新冠肺炎疫情还是人类尚未完全认知、完整掌握、完全有效控制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这种不确定性决定了在应对这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必然会遇到之前从未有过的情况。这其中就包括不得已采取的封城、封村、封社区措施,全民动员、全员参与的措施;甚至还包括由一些无权的社会组织或个体行使公权力的情况,也可能存在一些公共部门“越权”或“无权”采取行动的情况,还可能出现一些紧急限制公民行动自由的情况等等。这些非常规性的措施,不仅是在一般性突发公共危机事件中可能要采取的措施,更是应对突发不明传染病事件时必须采取的行动。这些非常规措施不仅是发展中国家要采取的措施,也是发达国家经常采取的措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所采取的各种应急措施不会因为国家的政治体制不同而不同。
中华民族五千年来历经坎坷和波折,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更是遇到过前所未有的困难。但越是面对新的情况、新的困难,越能够沉着冷静、有效应对,这便是中华民族积淀下来的韧性和文化传统,也是我们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体现。正在迈入全面小康社会的社会主义中国自疫情暴发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领导下,采取了果断措施,动员全民参与,开展了一场上下团结一致、全民共同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人民战“疫”。正如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谭德塞在发布会上针对中国在疫情防控方面采取的措施所评价那样:“我一生中从未见过这样的动员”,“中国采取的很多防控措施远远超出应对突发事件的相关要求,为各国防疫工作设立了新标杆”。
多难兴邦,大难兴治。大难面前既能彰显国家的韧性,磨炼民族的意志,也更能让我们看到自己的不足。正是这个未曾出现过的病毒、前所未有的疫情,才让我们在全民参与抗击的过程中发现我们的制度还需要完善的方面、治理还需要提升的地方。 2月14日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提出:要放眼长远,总结经验、吸取教训,针对这次疫情暴露出来的短板和不足,抓紧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该坚持的坚持,该完善的完善,该建立的建立,该落实的落实,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
不难看出,本次深化改革委员会的会议正是党中央、国务院提前谋划,长远布局,着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举措和明确指示。为此,理论界和各部门都应该立即行动起来。尤其是各级立法部门、政策制定机关应该认真梳理本次疫情应对中的制度缺失和规则不健全的方面,加紧立法,尽快完善疫情应对的种种法律制度,强化依法应对、执法监督,坚决打击疫情期间种种违法违纪行为。
疫情不可怕,怕的是我们不能及时总结与反思。为此,要看到新冠肺炎疫情所造成的种种不便和各方面的损失,也应该看到我们能够及时弥补制度短板,完善依法治理,彰显法治精神所带来的制度进步。(责任编辑:唐华)
(责编:李枫、岳弘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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