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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交通运输执法部门与市公安部门联合执法 严查危险品运输
内容提要:记者从市交通运输委获悉,近日,市交通运输执法总队接到市公安交管部门移交的一起驾驶员无证驾驶危险品运输车辆案件。驾驶员马某驾驶津RST7**危化品运输车辆运输1.8吨液化石油气罐在河北区被交警查获,此前,马某已因酒驾于2020年8月被吊销驾驶证,同时该车辆还存在超载行为。
天津北方网讯:记者从市交通运输委获悉,近日,市交通运输执法总队接到市公安交管部门移交的一起驾驶员无证驾驶危险品运输车辆案件。驾驶员马某驾驶津RST7**危化品运输车辆运输1.8吨液化石油气罐在河北区被交警查获,此前,马某已因酒驾于2020年8月被吊销驾驶证,同时该车辆还存在超载行为。
市交通运输执法总队接到此案后,立即对车辆所属企业天津安某物流有限公司依法展开调查。经查,该企业未按照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市交通运输执法总队依据《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对该公司进行了上限处罚并要求其立即整改。
通过进一步调查发现,马某此次运载货物货源公司为武清区某轩燃气有限公司,该公司涉嫌存在货源企业超过车辆荷载质量装载、配载货物的违法行为。按照源头监管的要求,市交通运输执法总队联合武清支队前往该公司开展检查。检查发现,除超载配载危险货物外,该公司充装记录中无托运人、承运人、运单编号、运输车辆及驾驶员等相关信息,还存在未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充装或者装载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该行为违反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市交通运输执法总队依法对该公司作出了行政处罚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同时,武清支队对该公司超过车辆荷载质量装载、配载货物的违法行为也进行了处罚。
市交通运输执法总队与市公安部门及属地交通执法支队之间运用执法联动协作机制,大大提升了办案工作效能,通过联合惩戒对托运、承运全流程检查监管,不给违法违规行为留有余地,切实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筑坚强交通防线。(津云新闻记者董立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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